SongLiGS
重庆松立工商咨询服务部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4小时服务热线:15683708064
搜索关键词:重庆营业执照代办工商代办
公司地址:江北区观音桥煌华晶萃城3栋5-17(爱尔眼科往华新街方向300米)
NEWS 信息中心 您的财务助手
CQGSDB
上一篇:工商代办--企业名称核准从2016年12月起可以网上查询 下一篇:重庆营业执照代办--2016重庆工商改革大事记回顾

重庆工商代办--所有企业都将纳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详细

重庆工商代办导读:我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改造升级完成,并于12月22日正式上线。全市268万户企业全方位的信用信息,市民可一键“秒查”。日前,重庆市政府公布《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办法》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和使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不适用于社会征信机构从事与企业有关的征信业务及其相关活动。在重庆市外依法登记注册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的各类企业,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和使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参照《办法》执行。

发布时间:2016-12-30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升级改造全面完成


       今年,我市公示系统历经两次蝶变。上半年,国家工商总局把我市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先行建设单位。市工商局立即对我市2014年10月上线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升级改造,各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到工商部门,凡是应该向社会公开的,一律在公示系统上公示。新系统也更名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里面包括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归集、信息公示、协同监管等子系统。
       截至目前,公示系统共公示了268万户市场主体(包括所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各类信息,这些信息全方位描述企业,有助于市民对企业的深入认识了解。同时归集了63个市级部门、38个区县近2000个单位的涉企业信息6000多万条,公示了今年所有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包括登记资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检验检测、欠税欠费、荣誉称号、司法判决等10类信息。其中,企业异常名录信息89990条、个体户异常状态信息214077条,工商部门处罚信息2497条、消费投诉信息9256条,小微企业扶持信息135740条,其他部门许可信息156062条、处罚信息3507条、表彰信息21300条、司法协助信息4723条。
       此外,公示系统还进一步优化信息查询功能,探索实现协同监管功能,实现了“双向服务”。
       以前,某个政府部门对某家企业的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后,若不把这一信息抄送其他部门,这些部门就不知道企业的这一“污点”。如今,公示系统正在研发联合惩戒信息跨部门推送,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比如,一个企业被环保部门处罚了,不仅工商局、税务等部门知道,连银行、司法部门也能及时了解,那么,这个企业今后就不能享受贷款、税收优惠,更不可能获得表彰。”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
       据悉,我市正大力推进公共信息的整合,着力打造市政府提出的全市统一信息共享交换平台——“3+1+X”信息资源整合框架,“3”即建设法人、自然人、地理空间三大数据库,“1”就是打造全市统一的平台,“X”是指政府部门、银行和司法机关建立的多个信息应用系统。届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将通过该平台,与全市的其他数据库、其他应用系统互联互通、深度融合,实现数据的广泛开放和应用,最直接的变化是,全市将形成“一个部门发起,多个部门响应”的联合惩戒体系——如果法院惩戒了某人或某企业,工商、税务、银行、环保、市政等部门都会及时了解该信息,那么,这个人这家企业办理其他事情可能就会被拒绝。
      
      
      

重庆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办法》提出,重庆市建立统一的数据交换共享平台、重庆市法人信息数据库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实现企业信用信息的统一归集、公示和共享共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包括信用重庆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重庆市发展改革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数据交换共享平台、信用重庆网站和重庆市法人信息数据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的建设和维护。重庆市发展改革部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其他行政机关制定数据交换标准。各级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数据交换标准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企业信用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归集到重庆市法人信息数据库。
        《办法》规定,各级行政机关采集、提供的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企业信用信息,包括行政许可信息、行政登记信息、行政征收信息、行政给付信息、行政命令信息、行政确认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强制执行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归集的信息。重庆市发展改革部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其他行政机关,按照前款规定的信息范围及内容编制企业信用信息目录。各级行政机关应当按照企业信用信息目录采集有关行业、领域的企业信用信息。各级行政机关采集、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内容不包含过程性信息,不得附加信用评价意见。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不予归集的企业信用信息不得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目录。
        《办法》规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建立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机制,归集涉及企业信用的下列信息:企业及其投资人、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公司高管人员犯罪的信息,企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被判决、裁定、裁决履行义务的信息,企业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裁决文书和调解书的信息,其他能够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各级行政机关应当自企业信用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信息通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提供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于20个工作日内(含各级行政机关归集信息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7个工作日)归集到重庆市法人信息数据库。各级行政机关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时,应当按照《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信息分类,注明信息类别。对主动公开的企业信用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自动加载予以公示。对依申请公开的企业信用信息,各级行政机关不得公示。
      
      
      
      

相关标签:重庆工商代办工商代办重庆营业执照代办


上一篇:工商代办--企业名称核准从2016年12月起可以网上查询
下一篇:重庆营业执照代办--2016重庆工商改革大事记回顾
 
请联系我们
营业执照代办_工商代办_公司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煌华晶萃城3栋5-17(爱尔眼科往华新街方向前行300米)
营业执照代办_工商代办_联系方式
15683708064
13527372801
营业执照代办_工商代办_联系邮箱
营业执照代办_工商代办_营业时间
早8:30~晚18:00
重庆工商代办|重庆营业执照代办|出口退税|ISO认证
Copyright © 2005-2014 松立工商(Songli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advisory service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