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gLiGS
重庆松立工商咨询服务部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4小时服务热线:15683708064
搜索关键词:重庆营业执照代办工商代办
公司地址:江北区观音桥煌华晶萃城3栋5-17(爱尔眼科往华新街方向300米)
NEWS 信息中心 您的财务助手
CQGSDB
上一篇:重庆工商代办--欠税不缴后果很严重,各位纳税人请注意 下一篇:2018年实施的小微企业新政和常见误区解读

2018年元旦前这些税务事情必须完结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详细

导读:2017年即将过去,2018即将到来,在新的一年即将开始之际,公司的很多事情都必须完成,不能再拖了,下面就罗列一下你必须完成的事情,然后企业可以根据下面的清单去梳理一下自己是否完成。

发布时间:2017-12-29
2017年度即将结束时,笔者总结提炼出下列四件大事为本年度内应当办结的特殊事项,纳税人必须特别关注,否则将会承担一定的税收风险。
      
      补开营业税涉税业务的发票
      
      您所在的企业,若有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请于2017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开具普通发票时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选择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的:60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发票税率栏填写“不征税”。
      
      同理,如有支付了同类款项尚未取得发票的纳税人,也请尽快向收款(销售)方索取发票。
      
      提示:1.上述营业税涉税业务,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对此类情形暂未规定截止期限。
      
      2. 全面推行营改增时曾规定,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营改增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后因种种原因,又将允许开具“不征税”发票的期限延续至2017年12月31日,至于明年是否还会延期,还不确定。
      
      更换“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根据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关文件要求,企业应在2017年底前完成换照,未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及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到原登记机关换领新版营业执照,2018年1月1日起,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这也意味着上述企业类纳税人原15位税务登记号(纳税人识别号)将变更为“多证合一”后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同时,还应到主管国税局、地税局办理新发票专用章印模备案、重签电子申报(缴税)协议、税控设备变更发行、重新制作数字证书(电子钥匙UKEY)等业务。实务中,各地略有不同,具体请遵循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规定。
      
      补充修改已填报的国别报告   
      
      根据OECD发布的国别报告填报口径,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中的《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中英文表)第3列“收入——关联方”,填报跨国企业集团在第1列填报的国家(地区)每个成员实体与该跨国企业集团在《国别报告——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名单》(中英文表)中填报的其他成员实体发生交易取得的收入,并按第1列填报的国家(地区)汇总之和。
      
      需填报国别报告的居民企业,请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对已经填报2016年度的《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通过申报更正流程进行补充修改。
      
      纳税申报以及按照规定提供涉税资料,是纳税人的义务,不履行义务将承担责任。
      
      分类清理个人在企业的借款
      
      按照现行税收政策,以下两类个人从企业借款且年度终了后未归还的情形,将涉及个人所得税。
      
      第一类,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对于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二类,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具体分为三种方式:
      
      1. 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 对于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其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 对于企业的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重庆营业执照代办
      工商代办
      重庆工商代办
      


上一篇:重庆工商代办--欠税不缴后果很严重,各位纳税人请注意
下一篇:2018年实施的小微企业新政和常见误区解读
 
请联系我们
营业执照代办_工商代办_公司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煌华晶萃城3栋5-17(爱尔眼科往华新街方向前行300米)
营业执照代办_工商代办_联系方式
15683708064
13527372801
营业执照代办_工商代办_联系邮箱
营业执照代办_工商代办_营业时间
早8:30~晚18:00
重庆工商代办|重庆营业执照代办|出口退税|ISO认证
Copyright © 2005-2014 松立工商(Songli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advisory service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