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等9地将开征水资源税 【
重庆营业执照代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日前联合发布《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决定自12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宁夏9个省区市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为抑制不合理用水,《办法》按不同取用水性质实行差别税额,不增加正常生产生活用水负担,对特种行业从高征税,对6种用水行为减免征税。
小微企业融资免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相关规定开始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着眼于减轻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负担,简化计算操作,便利扣缴义务人履行义务,重点解决了征管中的问题,减轻了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遵从责任。
全面开放涉税专业服务市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2号)日前发布,《办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首次在制度层面上全面开放涉税专业服务市场,并综合运用行政登记、实名制管理、业务信息采集、检查调查、公告与推送、信用评价等多种监管措施,形成事中留痕、事后评价的监管制度体系。
京沪等6地将开展有奖发票试点 国家税务总局消息,为配合“营改增”试点工作有序推进,规范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和使用,12月1日起,上海、北京、湖北、湖南、陕西和深圳等省市将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试点范围并不覆盖所有行业,而只在个人消费行为较为普遍的4个服务性行业,分别是餐饮业、住宿业、娱乐业和装饰业。
第一项新规新政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2017 年 1 月 1 日启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82 号) 政策要点: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从 2017 年 1 月 1 日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纳税人自愿选择使用,重 点在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中推广使用。
第二项新规新政 买 1.6 升及以下乘用车减按 7.5%征车购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 1.6 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6〕136 号) 政策要点: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对购置 1.6 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 7.5%的税率征收车辆 购置税。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恢复按 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第三项新规新政 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将有所调整 《关于 2017 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税委会〔2016〕31 号) 政策要点: 继续鼓励先进设备、 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进口, 以进口暂定税率方式降低集成电路测试分选设备、 飞机用液压作动器等商品的进口关税。取消氮肥、磷肥和天然石墨等商品的出口关税,适当降低三元复合肥、钢 坯、硅铁等商品的出口关税。
第四项新规新政 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公告实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77 号) 政策要点:纳税人应当如实提供、妥善保存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等有关纳税资料,统一设置、登记和保管《印花税 应纳税凭证登记簿》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应纳税凭证的书立、领受情况。一份凭证应纳一税额超过 500 元的, 纳税人可以采取将税收缴款书、完税证明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可由纳 税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申报缴纳印花税的方式。 多贴印花税票的, 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第五项新规新政 海洋工程结构物取消出口退税 《财政部、国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 号) 政策要点: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或者融资租赁企业及其设立的项目子 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及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购买并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的国内生产企业生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 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2017 年 1 月 1 日前签订的海洋工程结构物销售合同或者融资租赁合同,在合同到期前,可继续按现行相关出口 退税政策执行。
第六项新规新政 《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开始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生效执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4 号) 政策要点:《公约》适用于根据我国法律由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税种。我国税务机关现阶段与《公约》其他缔约 方之间开展征管协助的形式为情报交换,有关具体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规 程〉的通知》(国税发〔2006〕70 号)规定执行。
第七项新规新政 自由裁量权不再“自由”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78 号) 政策要点:《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共 4 章 28 条,明确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的基本原则、适用程序、 相关配套制度以及裁量基准的制定规则,形成了一整套制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