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新办提交材料规范
1.《外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重庆营业执照代办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9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但以中外合作、外商合资、外商独资形式设立公司的,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4.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需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各投资方盖章的原件,投资者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提交的公司章程应与审批部门批准的相一致。
5.《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与拟设立公司申请的相关事项吻合。
6.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产生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且上述人员的任职文件中应包括股东会、董事会或投资者对其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9.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10. 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本条仅适用于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1.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指有关前置许可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外商投资的公司。
12.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现将外资企业注册全套办理流程说明如下:
1、公司查名 3个工作日
2、出具评估报告 5个工作日(限生产型工厂)
3、外经贸委审批,出具批复和批准证书。 10个工作日
4、办理营业执照。 5个工作日
5、办理组织机构代码。1个工作日
6、办理税务登记证。 5个工作日
7、办理财政登记证。 1个工作日
8、办理统计登记证, 1个工作日
9、办理外汇管理卡,申请资本金额度。 1个工作日
10、开立资本金账户.。 1个工作日
11、投资方注资,出具验资报告。 7个工作日
12、开立人民币账户,取得开户许可证。 7个工作日
13、办理对外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5个工作日
14、办理进出口货物注册证书。 5个工作日
15、办理进口名录卡。 1个工作日
16、办理出口核销单领取证。 1个工作日
17、办理电子口岸读卡器、法人卡、操作员卡。 8个工作日
18、办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备案证书。 1个工作日
19、申请增值税资格。 30个工作日
20、办理出口退税认定资格审批表 5个工作日
重庆注册外资公司如果投资方为个人:
1、公证和认证文件:A、投资人护照原件B、如不能提供护照原件,则需提供投资人护照的公证和认证文件2份。
2、投资者银行资信证明原件2份;
3、新设公司法定代表人一寸彩色照片2张;
4、新设外资公司董事成员、监事人员护照护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5、新设外资公司名称字号5个以上;
6、新设外资公司经营范围;
7、公司住所地的租赁合同原件2份,产权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