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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公布,您还敢无照经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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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有些小商户报着查不到我的侥幸心里,或者是等查了在办的心理,进行无照经营,其实这种想法是很危险的,一不小心就会触动法律,其实现在营业执照的办理门槛已经很低了,办理成本也很低,你还有必要冒这个风险去无证经营么?

发布时间:2017-10-30

一、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第三条 下列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建立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机制。
        第五条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
        第六条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第七条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且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予以查处。
        第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查处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密切协同配合,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第九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查处部门举报无证无照经营。
        查处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安排人员受理举报,依法予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查处部门应当告知处理结果,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十条 查处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进行查处,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二)向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进入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查阅、复制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可以予以查封;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
        对涉嫌无证经营进行查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
        第十二条 从事无证经营的,由查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 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由查处部门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
        第十六条 妨害查处部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 查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2003年1月6日国务院公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同时废止。
      
      

二、无照经营的处理办法


      一、违法情节较轻微
      1.违法情形:经营时间未超过30日,非法经营额在2万元以下,且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
      2.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法情节轻微
      1.违法情形:经营时间超过30日未满3个月,非法经营额在2万元以下,经教育能及时改正违法行为的。
      2.处罚标准:没收非法所得,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法情节较一般
      1.违法情形:无照经营规模较大(经营面积在50平米左右或从业人员超过5人,下同),经营时间在30日内,社会危害较严重,经教育能改正违法行为的。
      
      2.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2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法情节一般
      1.违法情形:无照经营规模较大,经营时间在30日-3个月之间,社会危害较严重的。
      
       2.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7万元以上14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法情节较重
      1.违法情形:无照经营规模较大,经营时间超过3个月,违法所得在8万元以上,社会危害严重的。
      2.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14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违法情节严重
      1.违法情形: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未造成后果,经营额在3万元以下,且当事人积极纠正违法行为的。
      
      2.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七、违法情节特别严重
      1.违法情形: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经营额在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
      
      2.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15万元以上35万元以下罚款。
      
      八、违法情节恶劣
      1.违法情形: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造成一定后果,经营额在15万元以上的。
      
      2.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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