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gLiGS
重庆松立工商咨询服务部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4小时服务热线:15683708064
搜索关键词:重庆营业执照代办工商代办
公司地址:江北区观音桥煌华晶萃城3栋5-17(爱尔眼科往华新街方向300米)
NEWS 信息中心 您的财务助手
CQGSDB
上一篇:工商代办--重庆各种利好政策促进公司注册量剧增 下一篇:工商代办--重庆信用缺失人员今后不能办理公司

税收政策--重庆个人所得税今后可能以家庭为单位征收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详细

导读: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一直以来都是每个人关心的话题,因为他涉及到每一个工薪阶级的贴身利益,个税改革这次又有重磅信息放出,人大代表建议个税征收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起征点应该建立一个与物价、居民收入涨幅挂钩的正常调整机制,应尽快建立以家庭为单位、按年计征的现代综合所得税制度,并明确清晰的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

发布时间:2015-11-30
今天距2011年个税起征点上调到3500元刚好三周年,社会上关于上调起征点的呼声再起,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近期就公开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万元。
      
        专家表示,个税起征点应该建立一个与物价、居民收入涨幅挂钩的正常调整机制,但并非越高越好,目前上调至1万元并不可行。更重要的是,个税改革不应纠结于起征点,而是应尽快建立以家庭为单位、按年计征的现代综合所得税制度,并明确清晰的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
      
        个税起征点并非越高越好 提高至1万元缺乏可行性
      
        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近期公开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到1万元。他表示,目前城市里大学毕业的工薪阶层,收入大约在5000元左右,3500元以上就要交个税,企业为员工增加的工资,有一大部分被社保与个税扣除。
      
        目前,中国的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起征点自1980年确定800元后历经了三次调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
      
        针对个税起征点等相关问题,中新网记者专访了长期关注中国个税改革的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大树。他表示,个税起征点确实应该建立一个与物价、工资涨幅挂钩的正常调整机制,适时适度进行调整,但值得注意的是,起征点并非越高越好,提高到1万元更是缺乏可行性。
      
        王大树指出,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平均月工资为3806元。由于税法允许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三险一金)等可以在税前扣除,所以,实际平均应税工薪收入也就在3000元左右。而起征点上调到1万元,将是平均工资的3倍左右,这样的情况世界上少见,在中国也缺乏可行性。
      
        官方数据显示,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后只剩下约2400万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王大树表示,个税起征点越高,缴税的人越少,税收收入也就越少,所以,个税起征点不是越高越好。如果实行万元起征点,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将只是高收入者的“特权”,这不利于纳税人意识、公民意识、主人翁意识的培养与提升。
      
        王大树进一步指出,由于个税是直接税,“税感”比较强,能让公众清楚地感觉到缴税,因此公众会对政府活动,特别是政府支出行为更为关心。实际上,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不仅富人缴税,穷人也要缴纳个税,几乎是人人都缴税,人人都有监督政府如何花纳税人钱的意识。
      
        除了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外,近期还有人提出个税不应“一刀切”,应该根据各地不同经济发展水平设定不同的起征点,对此,王大树指出,个人所得税属于国税,起征点应该全国统一,不同省份设定不同起征点实际是不可行的,因为如果起征点高低不一,人们就会倾向于跑到起征点高的地方去工作或交税,这样就会对人才的合理流动和地区的均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个税沦为“工薪所得税” 应改为按家庭征收
      
        “不应该总是纠结于个税起征点的问题。”王大树说,“近些年来,除了起征点以外,我们的个税改革几乎没有其它动作,也就是说,个税改革走上了独木桥,而这个独木桥通向的是一个死胡同。”
      
        王大树指出,个税起征点两三年提高一次,每次的幅度都很大,2011年提高了75%。这样的路子走下去,起征点越来越高,缴个税的人越来越少,路越走越窄,最后肯定走不下去。“我们不应该这样一条路走到黑,而应当改弦易辙,实行以家庭为纳税基本单位、按年计征的综合所得税制度。”
      
        目前,中国实行的是个人所得税制是分类税制,即将个人所得分为工资薪金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11个项目分别征税。
      
        王大树指出,在这11类中,工资薪金税率为3-45%,其他10类的税率低得多,最高税率一般只有20%,而且,工资薪金所得实行的是由单位代扣代缴,无法逃避,其他的则有逃避空间。在此情况下,私企老板可以不给自己开高薪,富人可以合理避税,缴税也很少,但由于工薪收入是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工薪收入者构成了个税的主体,个税也就沦为了“工薪所得税”。
      
        财政部公开的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5820亿元,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收入为3577亿元,占61.4%,2013年这一比重上升为62.6%。
      
        “改变这种局面的关键是变目前的分类所得税制为按家庭征收的综合所得税制。把上述11类统统汇集起来合并计税,并考虑家庭负担抵扣因素。”王大树称。
      
        按家庭征收多年无实质进展 应该明确改革时间表
      
        王大树进一步指出,由于工薪所得的扣除因素单一,没有考虑抚养人口等家庭负担因素,对抚养人口较多的纳税人不公平。因此,个税应该改为按家庭征收,根据纳税人的赡养、抚养、就业、教育等情况确定免税额和扣除项目。
      
        王大树还提出,由于收入具有季节性,居民在收入提高的月份会被征收较高档次的个税税率,因此,个税应由按月征收改为按年征收,这既能减轻居民税负,又能减轻税务部门的工作压力。
      
        值得注意的是,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也曾多次提出,简单地提高起征点的做法并不公平,不能体现每个家庭的差异。下一步改革个税的方向是由目前的分类税制转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在对部分所得项目实行综合计税的同时,会将纳税人家庭负担,如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更体现税收公平。
      
        “个税改为按家庭综合征收在国内呼吁了多年,但直到今天没有什么实质性进展。”王大树说,推进这个改革有一定的难度,主要是面临着征管力量不足、信息不对称、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强等困难,但这些难度不是很大,特别是在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都提出要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电脑和互联网技术也突飞猛进的情况下,只要下定决心,都是可以解决的。
      
        为此,王大树呼吁,个税改革应该设定一个清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争取尽快建立起一个以家庭为单位、按年计征的现代综合所得税制度,逐步与国际接轨。
      
       我国个人所得税发展历程
        个人所得税(Individual Income tax),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个人所得额,但如何确定应税所得,西方经济学界有两种对立的理论:一种是“所得来源说”,即认为只有从一个可以获得固定收入的永久性“来源”中取得的收入,才应被视为应税所得;另一种是“净增值说”,即认为应税所得应包括所有的净收益和由第三者提供劳务以货币价值实现的福利,所有的赠与、遗产、中奖收入、投资收入和年金等各种周期性收益,但要从中扣除所有已支付的利息和资本损失。国际上通行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有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混合所得税制三种模式。
        我国在中华民国时期,曾开征薪给报酬所得税、证券存款利息所得税。1950年7月,政务院(国务院前身)公布的《税政实施要则》中,曾列举有对个人所得课税的税种,当时定名为“薪给报酬所得税”。但由于我国生产力和人均收入水平低,实行低工资制,虽然设立了税种,却一直没有开征。
        1980年9月10日,全国人大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制度自此启动。为了统一税政、公平税负、规范税制,1993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决定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并同日发布了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简称《个税法》),规定不分内、外,所有中国居民和有来源于中国所得的非居民,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1994年1月28日,国务院配套发布了《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999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决定第二次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并于当日公布生效,把《个税法》第四条第二款“储蓄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删去,而开征了《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2005年10月27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免征额定在1600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12月29日,又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2011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税免征额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加强税源监管最重要
        通过上述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制度的完善都是需要循序渐进不断向前的。那么,对于目前想要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所得税制,应该如何逐步推进呢?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张广通在接受《财会信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我国目前个税征管现状来看,税制模式转换和税制重新设计固然十分重要,但最具迫切性、长远性、基础性、根本性的问题恐怕还是提高税务机关的税源监控能力问题。因为不论采用什么样的税制模式,税源监控机制跟不上,再合理的税制也落不到实处,量能负担、调节贫富悬殊的问题也解决不了。
        专注于中国税制改革研究的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博士刘宇卓认为,首先,当前《预算法》的修订是财税改革的前提条件,对于纳税人而言,政府财政的公开透明让纳税人明白政府收支的来龙去脉,从而间接促进自然人主动纳税的积极性,为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中个人申报制度的完善打下了重要的基础。其次,从监管方面而言,鉴于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管理制度体系仍停留在工薪代扣的水平,纳税人数众多、地域分散较广加大了纳税监管难度。因此,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推进,需要对应技术层面上包括要建立以自然人为单位的全面财产信息税务登记制度,以及全国统一的涉税信息服务中心。各金融机构、海关、财政等部门应与税务部门实现涉税信息共享,对于有关涉税信息应按税务机关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法律的修改也应使自然人面临和企业一样的税收强制措施,从而建立个人主动报税、政府依法征税、财政透明支出的良性循环的财政系统。
        “家庭”的定义最困难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客观上造成了工薪阶层缴税较多,而高收入阶层缴税较少的问题。同时,个税对所有纳税人实行“一刀切”,没有考虑纳税人的家庭负担、家庭支出的问题。在国外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很多国家是以家庭为单位纳税,或者根据家庭负担状况的不同纳税。
        对此,张广通认为,我国个税目前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其好处是可以分类进行税源信息的搜集,分类进行税款扣缴,最大限度地防止税款隐瞒逃漏。缺点主要是收入归类有难度,同类收入之间和不同类收入之间的税负容易出现不平衡,不能依据家庭总收入和纳税能力来合理分配税收负担,调节贫富悬殊的力度不够。实行分类综合所得税制,就是把分类制的源泉扣缴优势与综合制的量能负担优势结合起来,逐步将以个人为主体的纳税申报转变为以家庭为主体的纳税申报,将收入分类过多过细转变为部分性质类似收入加以合并、部分性质不同的收入依然单列,相应调整税前费用扣除和宽免优惠措施,调整税率形式和税负水平。
        但张广通同时指出,以家庭为单位申报纳税是西方国家的一种普遍做法,但不是唯一申报模式,因为家庭的形态很复杂,家庭内部人与人的关系也很复杂,家庭变化的节奏也越来越快,所以各国实际上采取的是多种申报模式,比如针对单身汉、自由职业者、单亲家庭、夫妻联合申报、家庭联合申报、外国人申报等,并根据不同情况设计了多种申报表,不同申报主体的税前扣除和税率也有差异,当事人的申报身份也可以自由选择,这都是因人而异的实事求是做法。
        “以家庭为主体进行纳税申报是一种主流形式,但要能行得通,必须对家庭人口、家庭成员类型、婚姻状况、家庭成员的财产收入等征税要件进行认真详细的核实,这是一项工作量浩繁的工程,且充满道德和法律等方面的风险,没有相关部门的协作,没有完善可靠的人口、家庭、婚姻、职业、居民身份、收入来源等基础信息平台支撑,没有居民的自觉配合,没有有效的税源监控手段,公平的税制最终还会走向不公平,居民想减轻家庭整体税收负担的良好愿望也会落空。”张广通向记者表示。
        基于同样的看法,刘宇卓表示,若纳税以“家庭”为单位,其中“家庭”法律层面的定义比较复杂。而西方家庭与中国家庭的概念完全是不一样的。以父母、子女为单位划分确定为一个家庭纳税单位,还是以户籍为基础来确定,目前我国有多口之家、也有单身一族,纳税单位划分是一个难题。其次,有关纳税人的家庭负担、家庭支出问题,不同家庭有不同的情况、每一个家庭的收支又有自己个性化的处理、如在法律层面上做出细项规定,不仅加大征税成本,也使家庭避税行为复杂化。另外,我国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也导致家庭负担衡量标准难以确定。
      
      以上内容均来自互联网,用于消息传播
      
      文章关键字:个人所得税改革重庆工商代办工商代办重庆营业执照代办重庆代办营业执照
上一篇:工商代办--重庆各种利好政策促进公司注册量剧增
下一篇:工商代办--重庆信用缺失人员今后不能办理公司
 
请联系我们
营业执照代办_工商代办_公司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煌华晶萃城3栋5-17(爱尔眼科往华新街方向前行300米)
营业执照代办_工商代办_联系方式
15683708064
13527372801
营业执照代办_工商代办_联系邮箱
营业执照代办_工商代办_营业时间
早8:30~晚18:00
重庆工商代办|重庆营业执照代办|出口退税|ISO认证
Copyright © 2005-2014 松立工商(Songli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advisory services) All Rights Reserved